在职职工:10月19-20日(周四-周五)
11月16-17日(周四、周五)
12月4-8日(周一-周五)
地点:新校区卫生所
报销时间:8:30-11:00 13:30-15:30
离退休职工 :
(东校区): 10月16-17日、11月13日、12月4-5日
(西校区): 10月19-20日、11月15日、12月7-8日
(竹山路校区):10月23日、11月17日、12月11日
提示:
1、12月份报销为本年度最后一次报销,本年度的医疗费单据均需报销完毕,不得转入下一年度报销。
2、12月末次报销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,转入下一年度首次报销时办理。
3、离退休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就近报销,但请在各校区规定的报销时间办理。
4、在职人员只在新校区办理。
5、独生子女的医药费报销需携带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办理,2016年后出生的职工子女,如系初育,在校计生办履行相关手续后才可报销。
门诊部
财务处
2017年9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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